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提了出来。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