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学

600512

2024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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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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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1.行政基本方法包括(行政指令方法,法律政策方法,经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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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意识形态职能、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的职能、发展文学艺术和体育卫生的职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职能,以及清除有害文化产品的职能。 政府的社会职能。
广义上指除了政治职能之外的所有社会管理1职能,狭义上指除了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之外的社会管理职能。
狭义上的政府社会职能主要有:维持社会秩序,保证人身安全和私人财产安全的职能确保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环境保护的职能社会保障2的职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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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2、D

3、A

4、C

5、D

6、C

7、A

8、B

9、C

10、D

11、ABD

12、ACD

13、ABE

14、ABC

15、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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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再造的十条原则
 (1)起催化作用的政府一掌舵而不是划奖

(2)社区拥有的政府一授权而不是服务,
(3)竞争型政府一将竞争机制引进服务当中去(4)有使命感的政府一转变规则导向型组织
(5)结果导向型政府一按结果而不是按投入进行拨款

(6)顾客驱使的政府一满足顾客而不是官僚制度的需要企

(7)业家政府一挣钱而不是花钱
8)预防型政府一预防而不是治疗
(9)分权的政府一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10) 市场导向型政府一通过市场力量进行改革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
(1) 核心战略: 明确组织目标
(2) 后果战略:创设绩效后果
3)顾客战略:将顾客置于驾驶员的位置上:4)控制战略:将控制从高层和中央移走
(5) 文化战略: 创造企业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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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改革必须进行科学而严密地论证和规划,慎重开展1.
2、行政改革必须以保持社会稳定为前提,
3、行政改革要以改变观念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核心,以高效、公平、廉洁为目标
4、行政改革必须有政治保障和法律保障;
5、行政改革以理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
以适应社会环境为取向1
2、以精简机构为取向;
3、以调整组织结构为取向
4、以调整权力关系为取向
5、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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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全面质量管理的含义
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全员参与的、以各种科学方法改进公共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对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管理,以获得顾客满意为目标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制度。

(2) 政府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
D可靠性;2回应性:
@服务能力;4服务渠道
服务礼貌6沟通;诚信;
8安全感;
9善解人意;
D有形性。
(3) 推行政府全面质量管理的步骤D政府高层领导者的领导与支持:
@策略性规划;
3以顾客为导向;
0考评与分析
S训练与奖惩:
@赋予组织成员活力与团队合作:
D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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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方法的含义
行政方法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为了达成行政目标,从公共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和管理对象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一定的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则的指导下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手段、方法和技术等的总称。
行政方法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基本手段。具体有行政指令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工作手段。这些手段是公共行政必须具备和经常使用的基本手段。

(2)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公共组织处理各种社会公共事务所必须遵循的时间顺序和步骤或环节,把办理每件事务按照时间的顺序,划分为前后衔接的若干环节或步骤的过程的行政行为。它不仅是公共组织一种主要的行政方法,而且在大多数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它也是一种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程序。
(3)技术方法。技术方法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处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运用各种基本手段时所采用的各种具体方法。行政方法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公共组织的效率问题。它主要表现在:

(1)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时间;

(2)减少行政成本;
(3)公共行政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采取科学化的管理技术方法,是行政方法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4)虽然行政方法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但是,采取任何一种新的行政方法都要以人为本,营造一种民主与自由的组织气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组织成员的才能和智慧。
2、行政方法的特点

(1)科学性

;(2)技术性;

(3)系统性;

(4)创新性;

(5)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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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系统内部的行政机关实施的内部监督和纠错的行为,是一种重要的行政救济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具有的特征有:
(1)行政复议由有行政复议权的上级行政机关作出;
(2)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引起争议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申请而引起。(4)行政复议主要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
(5)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复议权原则;(2)一级复议原则;
(3)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4)全面审查原则;
(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6)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
3、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请求重新审查的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仅具体行政行为,而且一部分的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但是,也存在排除行政复议的事项:(1)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3)行政仲裁、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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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1、规范人们行为的手段不同
法律把社会成员的权利界限和义务责任用明确的条文规定下来,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明确性和逻辑性,具有可操作性。法律手段要有效用,当然要依赖社会成员守法的自觉意识,但法律主要靠“他律”,是靠外在的强制力来发挥作用,是通过社会成员的惧怕心理来起作用的。法律在社会成员违法犯罪和蔑视法律规范时,可以依靠国家机器强制执法,直至采取剥夺公民权利、限制人身自由及至消灭肉体等极其严厉的措施。因此,法律的约束功能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也就是说,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是“法治”的主要内涵。
道德规范却不具有以国家权力作后盾的强制性。道德的实施不是依靠强制性手段,而是通过教育、舆论、习惯和传统对人们发生作用的,是通过道德教育的手段,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这些社会规范的。
2、规范人们行为的范围和程度不同
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强制性等特点,决定了法律在规范人的行为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程度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道德对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调整范围要比法律调整的范围宽泛得多。一般说来,凡法律能够调整的领域,道德都可以调整,即使法律不能涉及调整的领域,道德也可以调整。
3、 两者相互影响、相互补充
法律一方面要受道德的制约,但另一方面法律也有助于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众所周知,道德先于法律而产生,其覆盖面又广于法律。首先,道德是立法的基础;其次,道德也是执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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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的含义
所谓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这一定义包括的含义有:
(1)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2)税收是按法定标准征收;
(3)履行纳税义务的主体是社会成员。
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 固定性。
3、税收分类
(1)按照税制结构的单一性与复杂性来划分,可分为单一税制与复合税制;(2)按照税收的征收办法或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与配赋税;
(3)按照税收的征收对象来划分。这是划分税种的最基本方法。西方国家税收一般按    课税对象的不同将税种归并为三类:一是所得    
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二是财产课税;三是商品(劳务)课税。目前我国税制按课税对象一般分为五大类:一是以商品或劳务买卖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二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级差收入,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资源税,如耕地占用税、农业税等;三是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所得税,如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是以纳税人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税,如房产税、契税;五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行为税,如印花税、屠宰税等。
(4)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
4、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化。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必须按照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征税和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税法,它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狭义的税收制度一般仅指税收实体法,即国家设置的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
税收制度的要素系指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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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预算编制的原则
(1)预算公开性原则;(2)预算完整性原则;(3)预算可靠性原则;(4)预算年度性原则;(5)预算法律性原则。
2、公共预算编制的依据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上一年度公共预算的执行情况;
(3)计划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4)公共预算管理体制所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
3、公共预算编制的程序
在我国,国家预算编制的程序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法定程序上讲,由国务院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指示和要求,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的预测,编制预算草案,在规定时间内各级政府将总预算草案上报国务院。省以下的各级政府将各级总预算草案上报上级政府。编制公共预算过程的主要程序是:
(1)做好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2)正式编制预算。
4、公共预算草案的审核
为了保证公共预算编制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在汇编预算草案之前,必须对各部门报送的部门预算草案和下一级政府总预算草案进行认真的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是:
(1)政策审核;(2)指标审核;(3)体制审核;(4)技术审核。
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组成国家预算,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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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预算与公共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制度是国家政权内部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划分财政权限,并且由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的财政行为予以根本约束和决定的一种制度。国家预算制度的具体化就是一整套的国家年度财政计划的编制、审议、通过、执行、调整、完成和决算等等,都是围绕着“计划”来展开的。行政机关每年编制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并经过立法机关的审查通过,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这时国家预算制度才算正式建立。
公共财政是近现代才出现和存在的财政类型与模式,因而它也必须在国家预算制度的约束与规范下开展活动,公共预算就是与之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
公共预算的自身特点主要有:
(1)公共预算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2)公共预算是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
2、公共预算的分类
(1)按照不同的政府级别,可分为中央公共预算和地方公共预算;
(2)按照公共预算内容的分合程度,公共预算可分为经费预算、公共投资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子预算;(3)按照预算的编制程序,公共预算可分为临时预算、正式预算、追加预算;
(4)按照公共预算编制范围和预算技术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将公共预算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3、国家决算的含义与意义
国家决算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用以反映国家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我国国家决算按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包括中央级决算和地方总决算。
编制国家决算的重要意义:
(1)国家决算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体现着一年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2)国家决算反映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
(3)国家决算是制定国家财经政策的基本资料;
(4)    国家决算是系统整理和积累财政统计资料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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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行政监督的含义
一般行政监督制度是基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这种法律监督制度中,主体与对象之间领导关系是其首要特征。
2、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1)工作报告。
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工作。政府各工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工作。通过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法情况的重要方式。具体为:工作简报;年度报告;专题报告,临时报告;综合报告。
(2)检查。
①全面检查和专题检查;②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③立法检查和执法检查;④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3)专案调查。(4)审查。
审查有事先审查、事中审查和事后审查三种形式。(5)备案。
备案是主体对对象施行事后监督的一种形式。我国法律有许多关于备案的规定,按照接受备案的主体,主要有:向国务院备案;向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的备案;向地方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备案。
(6)批准。
批准作为人民政府的一种法律监督方式,指的是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对下级政府或工作部门的职权行为进行审查并加以确定的行为。它是约束力较强的一种事先监督方式。其内容包括:要求监督对象报送审批材料,审查、批准(含不批准)三个基本步骤。不经批准,行为不能生效。在我国,人民政府批准的主要是制定行政法律文件的行为,也有一些重大的具体行政行为。
(7)提出议案。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有权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其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如果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或采取的司法或行政措施违反了行政法律,但又无法采取其他方法加以纠正时,可以通过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的方式,要求权力机关采取纠正或其他处分措施。这是人民政府的一种间接监督方式。
(8)改变或撤销。
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改变或撤销权的只能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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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指挥及其作用
行政指挥是行政执行过程的主要环节之一,是行政领导者在行政执行过程中,按照既定的决策目标和实施计划,对其部属进行领导、指导和调度的管理活动。
行政指挥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具有的作用:
(1)行政指挥是保证行政执行活动协调一致的重要手段。

(2)行政指挥是高效地贯彻执行行政决策的根本保证。

(3)行政指挥是高质量地达成行政决策目标的根本保证。
(4)行政指挥是保证各种行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的必要条件。
(5)行政指挥是衡量行政领导者的政策水平和组织与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准。
2、行政指挥的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法定权威原则;

(3)果断有力原则;

(4)准确权变原则;

(5)合理授权原则。
3、行政指挥的方式

(1)口头指挥;

(2)书面指挥;

(3)会议指挥;

(4)现代通讯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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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和不确定型
(1)确定型决策
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能够确定,决策目标也非常明确,对决策实施的结果也能够确定。

(2)风险型决策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3)不确定型决策
不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都不清楚,决策目标也不够明确,对决策的结果也不能控制和预测。
2、程序性决策和非程序性决策

(1)程序性决策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2)非程序性决策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程序性决策和非程序性决策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决策既不是完全程序化的决策,也不是完全非程序化的决策,而是程序化和非程序化的结合。
3、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

(1)个人决策
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者一个人所做出的决策,叫做个人决策。这是在政府系统内常见的一种决策方式和决策类型。

(2)集体决策
集体决策是指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集体所做出的决策。集体决策往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经验决策和科学决策

(1)经验决策
经验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决策方案的选择,完全凭借决策者在长期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方式所进行的决策。这是领导者经常用的决策类型,也是最传统、最常见的决策类型。
(2)科学决策
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
尽管科学决策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先进决策方法,但是也不能认为经验决策就是落后的方法,是没有价值的方法。科学决策和经验决策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互相不能取代,只能是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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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的特点
作为决策的一种特定存在形式,行政决策具有决策的一般特点,如目的性、预见性、选择性、实践性、优化性等,同时,它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行政决策主体的特殊性;
2、行政决策客体的广泛性;
3、行政决策目的的非营利性;
4、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5、行政决策地域效力的普遍性;
6、行政决策执行的强制性。
(三)行政决策的作用
1、行政决策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处于核心地位;
2、行政决策主导着公共行政的全过程;
3、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成功与失败的决定因素;
4、行政决策是贯彻执行国家意志和加强政府合法性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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