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预算编制的原则
(1)预算公开性原则;(2)预算完整性原则;(3)预算可靠性原则;(4)预算年度性原则;(5)预算法律性原则。
2、公共预算编制的依据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上一年度公共预算的执行情况;
(3)计划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4)公共预算管理体制所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
3、公共预算编制的程序
在我国,国家预算编制的程序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法定程序上讲,由国务院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指示和要求,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的预测,编制预算草案,在规定时间内各级政府将总预算草案上报国务院。省以下的各级政府将各级总预算草案上报上级政府。编制公共预算过程的主要程序是:
(1)做好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2)正式编制预算。
4、公共预算草案的审核
为了保证公共预算编制质量,各级财政部门在汇编预算草案之前,必须对各部门报送的部门预算草案和下一级政府总预算草案进行认真的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是:
(1)政策审核;(2)指标审核;(3)体制审核;(4)技术审核。
经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组成国家预算,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