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的特点
政府职能的特点
政府在社会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行政权力的掌握者和行使者,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
1、政府职能普遍性的特点。
没有政府,社会就不可能自发地形成秩序,市场也不可能进行正常的竞争,社会组织也不可能自发的规范自己的行为。
2、政府职能的强制性特点
政府掌握和行使行政权力,并且国家赋予一定的强制的权力。
3、政府职能的系统性特点。
政府系统是一个管理系统,也是一个职能目标系统。特点是保证政府管理的有效,井然有序和公平。
4、政府职能的不可替代性的特点、
不可替代性是指政府职能只能由政府来行使才有效,任何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不能替代,也不可能管理好。
5、政府职能的服务性特点
政府各种职能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服务性。政府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是政府应尽的义务。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合法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