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共行政
第一节 公共行政的含义与特点
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国家公共事务。
公共行政是指公共组织的行政,即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狭义的公共组织是指政府。
“三分法”是指从“三权分立”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
“二分法”是指政治与行政二分法。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主要作用是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分法”是指从广义的管理的角度来界定公共行政范围,认为一切管理都是行政。
孟德斯鸠
威尔逊和古德诺认为,政府配制中有两种主要的政府职能:国家利益表达职能和国家意志执行职能,即政治与行政。政治是国家意志的表达,行政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管理和行政不是同义语,一切行政都是管理,但并不是一切管理都是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