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652772

2024秋季学期
4208人加入学习
(4人评价)
教学计划
抱歉,请联系老师帮您加入课程进行学习

会计法律责任分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有: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刑事责任分为:主刑、附加刑

第一类会计违法行为:1、不依法设账。2、私设账。3、原始凭证不合格。4、登记账簿的依据不合格。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会计报告提供不一。7、文字,记账本位币不合格。8、保管资料不合格。9、内部监督不合格。10、任用会计人员不合格

刑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 2.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罚款(对个人:2千-2万/对单位:3千-5万)

第二类会计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类会计违法行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处罚:1.通报  2.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罚款(对个人:3千-5万/对单位:5千-10万)

第四类会计违法行为:授意、指使、强令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对责任人:5千-5万)

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类会计违法行为:单位负责人对依法LU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