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税法的其他构成要素:征税人、税目、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
1、从价计征: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格、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中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实物数量(重量、体积、数量)作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以吨数为计税依据,汽油、柴油以升数为计税依据。
3、复合计征:是指对征税对象同时按照从量和从价两种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中的卷烟、白酒就是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
4、纳税环节: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5、纳税期限: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起止时间。
6、减免税: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减少征收一部分
免税则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于征收
7、起征点:税法规定征税对象达到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8、免征额:征税对象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就其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