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
行政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所用的各类文字材料。
特点:1、法宝性;2、政策性;3、时效性;4、规范性。
一、 基本功用: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4、宣传教育;5、依据凭证。
二、 公文分类:1、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2、按紧急程度分,可分为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紧急又可分为特急、急件两类。
3、按有无保密分,可分普通和保密。
三、主体部分:1、公文标题: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公文种类;2、主送机关;3、公文正文 由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构成。4、版记部分又称文尾部分通常由议题词、抄送硬骨头名称、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及反线等项目构成。
四、公文的写作要求
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下午及有关法规规定。2、要了解实际情况;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